2019江西省中小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30 15:21 编辑:学贵网-学贵以专_学贵有恒

  18.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设区市教育局重新登记,报省教育厅备案,要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原则上不再新增新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

  19.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六、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0.各地要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要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

  21.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22.各地要实行“零拒绝”、“全覆盖”,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将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和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23.各地要按照相关规定,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认真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

  七、统筹推进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2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25.各地要坚决防止出现新的大班额,全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严禁出现超过56人的大班额;对非起始年级超过56人的班级,按“只出不进”原则,严禁转入学生。

  26.各地要重视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入学政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营造良好氛围。

  八、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要求

  27.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和平稳顺利。

  28.各地在出台招生考试重大改革举措和政策前,特别是在确定和调整招生范围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审慎论证,设立必要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29.各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当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省教育厅将列入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30.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并将检查情况报省教育厅。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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