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郡县体制不断完善的表现

发布时间:2021-12-09 09:23 编辑:学贵网-学贵以专_学贵有恒

战国时期郡县体制不断完善的表现

战国时期郡县体制不断完善的表现:1、首先表现为郡县两级管理体制的形成,各国交往的频繁,促使原来荒凉的边境地区日趋繁荣,原来面积大地位却低的郡的地位陡然上升,并在郡下设县,因此,郡县两级体制首先在边境地区出现,以后逐渐推行到内地;2、其次是郡县官员的设置,随着疆域的扩大以及抵御外敌入侵的需要,各国国君不得不授予地方郡守较大的权力。

  郡县机构和官员的设置:郡的衙署称为府,长官称守,尊称太守,由原来的单纯武官官员变成为文武兼领的地方大史。守下设郡尉和御史,分管一郡的军务和监察事务。县设令,令下设丞、尉,分管一县的民政和军务。县下设乡、里两级基层组织,里下按什伍组编居民。乡有三老、啬夫、游徼等,分掌一乡之教化、税收、狱讼及捕监事务。里设里正,什有什长、伍有伍长。

  战国时期的会议制度:主要按二种方式进行:1、是在朝会上由群臣集议,最后由国君决断。2、是由国君与个别大臣商议后由国君决断。无论采取什么样的会议方式,国君均在行政决策中处在主导的位置,掌握行政决策中的最后决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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